样板支部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党建工作 >> 样板支部 >> 正文

强化党内监督制度 落实党内监督责任

日期:2020-12-01 作者: 点击数:

202011月“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建设单位”物电研究所党支部月报总结

 

中共太原理工大学物电研究所党支部

强化党内监督制度 落实党内监督责任

 

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,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,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基本遵循,是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。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,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。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既不能缺失,又不能搞形式主义,避重就轻,隔靴搔痒。要坚持原则,实事求是,敢于较真。尤其要突出对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、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的监督。要建立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制度,上级党委监督下级党委,党委监督总支、支部,一级监督一级,做到职责分明。要建立自下而上的评议制度,采取逐级评议和全体党员进行评议相结合的办法,定期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评议,并将评议结果上下反馈,告知本人,增加透明度。

我们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、群众监督结合起来,同法律监督、民主监督、审计监督、司法监督、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,形成监督合力,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,谦虚谨慎、戒骄戒躁,不忘初心、继续前进,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,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为我校双一流建设做贡献。